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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「雲林縣兒童福利社政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」,業經雲林縣議會104年2月4日第18屆第1、2次臨時會第4次會議決議:「三讀通過」及本府104年6月25日府行法一字第1046002887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5/6/25
發文日期:2015/6/25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46002891號
主旨:廢止「雲林縣兒童福利社政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」,業經雲林縣議會104年2月4日第18屆第1、2次臨時會第4次會議決議:「三讀通過」及本府104年6月25日府行法一字第1046002887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及雲林縣議會104年2月6日雲議議民臨1、2字第10400001931號函辦理。
二、另請本府社會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,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,並將備查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雲林縣議會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廢止令